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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房过程中的签字如何注意,在哪个环节不可以乱签?
发布作者:联韬公司 发布日期:2020-08-19 阅读次数:0

交房时主要有四个手续办理环节:


第一环节,需要核实业主信息,业主需要带好购房合同、发票、其它证明材料(入伙通知内容中有详细说明);


第二环节,需要完成房屋交易程序中的契税、印花税、面积差价手续,即完成房屋购买中的经济关系,建议办理(在物权法中,业主只有完成购房款项的办结,合同的签署,才达到物权的获取,验房是签署房屋验收意见表才能视为使用权的转移,即完全获得所有权,所以当验收过程出现结构质量问题、安全隐患问题,前面的环节才可以完整的办理退费补偿);


第三环节,办理小区物业入伙,签订入伙协议,提前预缴物业费用,按规定需要交纳并建议交纳半年或一年,建议签署(便于后续验收问题正常安排维修进场);


第四环节,由物业安排陪同人员入户验房,按规定需要具备临时水电正常使用方可验收,验房结束后针对验房问题再选择是否签署房屋意见交接单,如果有第三方验房公司,只需备注“房屋验收意见详见验房检测报告”,然后进行签字(切记不可直接签署“房屋意见交接单”再上楼验房,这样对于验收的问题对方可能视为无意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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